常德市2016年林业法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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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市林业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和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年度工作要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6年林业法治工作情况

    (一)继续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市县两级在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方面探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市县两级成立了行政许可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机构、整合人员力量,实行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行政处罚一个部门执行。做到了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林业行政执法的能力有了提高。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近万件,处罚林业行政案件487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在2016年召开的全省林业法治工作会议上推介了我市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验。

    (二)坚持学法与普法相结合。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执法学习培训制度,坚持中心组每季度安排学法内容,党组每年听取两次以上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和研究法治工作。二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法。11月29日召开全市林业法治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全省林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林业法治工作,部署布置“十三五”全市林业法治工作。以会代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伍副主任就行政处罚证据规则等进行辅导培训,对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解析。市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七五”普法学习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为参加全省执法证发证法律知识考试,全市执法人员出现了自觉学法的高潮,全市报名考试人数达586人。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和普及林业法律知识。利用市、县电视台图文频道、电视台新闻频道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开展爱鸟周、湿地日、《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系列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

    (三)结合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根据国家局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候鸟保护等专项行动。全市立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90起,查处487起,立刑事案件120起,没收违法所得16.58万元,罚款371.1万元、没收木材521立方米,收回林地6.97公顷,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99.39%。通过查处林业违法案件,有力的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四)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们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常德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统一规定,市林业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确认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实行法制机构先行审核。市局决定组建以资源林政法规科牵头的法律顾问组织,为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2016年共审核和研究重大执法决定事项11件。

    (五)积极参与立法调研和规范行文件拟制。组织区县市林业局和局机关干部参与《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提出修改建议15条 。向市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拟制定《常德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2016年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常德市“三山”保护管理办法》、《常德市林木认建认养办法》和《常德市公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了《btbt365me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六)以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为手段提升林业执法质量。根据省厅《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实施方案》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检查的通知》,对2015年度全市林业行政案卷开展了评查工作。评查采取分组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分3组开展工作,每县检查20个案卷,不足20个案卷的全查。按照省林业厅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法计分,评查结束后统一在市局汇报评查结果。全市总共抽查案卷137份,综合评分98分。根据检查情况,分管行政处罚和法治工作的两名局领导主持召开了案卷评查情况分析会,认真分析了我市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局党组会认真听取了案卷评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今后林业行政执法的审核程序和执法文书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10月份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对我市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市林业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少数地方法治意识淡薄、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环境不优、执法基础条件欠缺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全省林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们常德林业的工作实际,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全市林业法治工作:

    一是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结合《纲要》和《btbt365me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落实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等各项制度。

        二是以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重点,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当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继续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践,总结经验,提升能力。

    三是以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为手段,强化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程序等。

    四是以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教育为基础,提升全社会依法治林的自觉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林业“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大对基层林业干部职工、林业生产者与经营者的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教育形式。

    五是健全预防化解纠纷机制,重视林业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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